经济危机时期,开个如何领失业金的帖子
来源:子如星慧 发布时间:2008-11-08 19:00:35
因为本人正好在申请失业金中,有一个帖子有YU在问我如何申请,在此整理下材料,给大家共享下。也可以直接拨打厦门社保专线12333,里面的美女会解答你的问题。
失业金标准(思明区2007年)
以当年度最低工资为基数,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为当年度最低工资的85%;满5年不足9年为90%; 9年以上为95%,2008年最低工资还没调整,所以失业金按2007年标准。最多可以连续领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 第1档 658元
满5年不足9年 第2档 695元
9年以上 第3档 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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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须同时具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厦门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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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材料:
1、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2、本人档案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档案应包括
(1) 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面一定要非本人辞职的选项)
(2)《厦门市居民失业证》
(3) 招工登记表(或人才介绍信或报到证)
(4) 劳动合同
(5)《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当月缴费停保对帐单)
上述资料必须由单位装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封口章,否则不予受理,务必注意我就因为这个多跑了一趟 。还有之前没有领《养老保险手册》的就不用提供了。
3、本人的银联帐号。
(三)办事流程及有关规定:
1、失业人员在单位减退的次月15号后凭上述材料到所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最迟不超过最后缴费月份后的2个月内。(我是思明区的去火车站那里禾祥东路思明社保中心,离BRT站台一百米左右的距离)
2、失业人员本人从审批后的次月起,在每月15-20日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凭《失业证》签名领取。市社保中心统一将应发金额打入失业人员申请时预留帐号。
3、用人单位可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4、受理范围:思明区社保中心所辖参保单位、户籍在岛内的失业人员;岛外社保经办机构所辖参保单位、户籍在思明区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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