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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办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手续,跟大家分享

来源:李子李 发布时间:2009-05-25 09:43:41

【小编八达整理推送】
 
09年5月,开始办理父母投靠子女,现在把流程写下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下面是GAJ要求的材料,大家先看一下,消化一下,我再讲会比较清楚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
申办对象资格
(申办条件)
    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子女户口迁移参照上述条件。
申办材料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办理指南
    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看完以后,分步骤介绍一下,
首先,到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份“亲子关系证明”,同时,可以到GAJ网上下载“入住情况调查表”,填完后,带上述有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到子女厦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注意不是分局)去申请,派出所受理七天后,会把“入住情况调查表”返给你。
第二步:拿亲子关系证明、入住情况调查表及GAJ规定的材料、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到市GAJ户政科(原来文化宫)办理。
第三步:材料齐全,户政科受理后,拿回执单,在3-40个工作日内到子女户口所在地去办理迁出手续。(如果父母所在地派出所有熟人,可以在市局受理后马上叫对方点击迁出,当天就可以到厦门派出所去办理了)。另外,去市局办理时可以把父母带上,去照二代证的照片,这样可以比较省时间,还有就是要提前准备一张1寸彩照(迁入人),是派出所要的,我就是没准备,又多跑了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