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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骄阳 于 2008-6-17 10:16 发表
一、能不能胜诉要看你证据收集情况,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公司提出,你同意,双方才解除合同。
关于这个是这样的,公司说我不符合公司的要求,且给了我多次机会,还是不能胜任,其实是一开始请我做业务经理,后来要我兼总经理助理和当公司的总管,我不接受,我就不明白我怎么不能胜任了,直到走的那一天我还有单子没做完呢,作为业务员只有单子和客户才是硬道理。
二、只要能提供证据(比如工资条)证明,按3500。
发工资是由老板的外甥女业务兼出纳去转的帐,也不知道他们用的是私人帐户还是公司的帐户,没有给工资条,但是有在他们的工资单上签名,由他们保存,这个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