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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赚人气,执业律师,提供在线法律咨询】

TO 90楼

引用:
原帖由 执着等待 于 2008-6-15 15:11 发表
您好!
我想咨询下,如果公司原本跟员工签定2年的合同,现在合同期未到,公司突然要终止劳动合同,虽然职员本人也同意了,但是没有提前一个月讲,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交接清楚,也不付赔偿金,该职员要怎么样才能维护 ...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支付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 本帖最后由 暴雨骄阳 于 2008-6-16 13:26 编辑 ]
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廖律师,电话:0592-8679163。【风险提示】回复只代表个人观点及初步判断,本人不对当事人依据回复内容所作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
引用:
原帖由 暴雨骄阳 于 2008-6-16 13:24 发表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支付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胜诉的可能性大吗?最终能拿到多少的补偿金呢? 我才工作了半年,而且合同上签的是一个月1500,但实际是3500, 值得我申请仲裁吗?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说实在话, 我原本是要求至少要让我把一个客户的单子完成了再走, 对客户也好有个交代,一开始他们也同意了,可突然在周6早上让交接完可以马上走了,让人很气氛!

关于保留证据,我没有带走我们签的2年合同,但是公司有帮忙交医保,可以算是证据吗?
引用:
原帖由 执着等待 于 2008-6-16 16:07 发表


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胜诉的可能性大吗?最终能拿到多少的补偿金呢? 我才工作了半年,而且合同上签的是一个月1500,但实际是3500, 值得我申请仲裁吗?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一、能不能胜诉要看你证据收集情况,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公司提出,你同意,双方才解除合同。
二、只要能提供证据(比如工资条)证明,按3500。
三、根据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四、社保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廖律师,电话:0592-8679163。【风险提示】回复只代表个人观点及初步判断,本人不对当事人依据回复内容所作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
[quote]原帖由 暴雨骄阳 于 2008-6-17 10:16 发表


一、能不能胜诉要看你证据收集情况,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公司提出,你同意,双方才解除合同。
关于这个是这样的,公司说我不符合公司的要求,且给了我多次机会,还是不能胜任,其实是一开始请我做业务经理,后来要我兼总经理助理和当公司的总管,我不接受,我就不明白我怎么不能胜任了,直到走的那一天我还有单子没做完呢,作为业务员只有单子和客户才是硬道理。
二、只要能提供证据(比如工资条)证明,按3500。
发工资是由老板的外甥女业务兼出纳去转的帐,也不知道他们用的是私人帐户还是公司的帐户,没有给工资条,但是有在他们的工资单上签名,由他们保存,这个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吗?

回复楼上的

一、公司理由不能成立。
二、可以查询你银行卡交易明细,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该证据。通过法院调取的,会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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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暴雨骄阳 于 2008-6-18 11:00 发表
一、公司理由不能成立。
二、可以查询你银行卡交易明细,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该证据。通过法院调取的,会更详细。
太好了,谢谢你!这下我就放心了。
我想尽量跟他们协商看看, 如果他们坚决不同意支付赔偿金的话,那我也没办法了,到时可以请你帮忙吗?
引用:
原帖由 执着等待 于 2008-6-18 19:08 发表



太好了,谢谢你!这下我就放心了。
我想尽量跟他们协商看看, 如果他们坚决不同意支付赔偿金的话,那我也没办法了,到时可以请你帮忙吗?
先协商看吧。祝你好运!
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廖律师,电话:0592-8679163。【风险提示】回复只代表个人观点及初步判断,本人不对当事人依据回复内容所作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
帮顶...
引用:
原帖由 暴雨骄阳 于 2008-6-19 14:56 发表


先协商看吧。祝你好运!
恩, 好的,我加你QQ了,随时保持联系哦!
我在合同期内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还 要我自己写离职书,但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现在我应该做什么才可以保障自己
引用:
原帖由 天必杀皇 于 2008-6-20 15:34 发表
我在合同期内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还 要我自己写离职书,但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现在我应该做什么才可以保障自己
抱歉,周末没有上线。
用工单位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劳动合同法关于三方解除的规定内容为依据,对用工单位(不是劳务派遣公司)提起劳动仲裁。但离职书会成为你主张权利的障碍,建议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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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下
得闲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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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了问题,谢谢热心的律师鱼。
呵呵,不客气。字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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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LZ的QQ没回应..有事想咨询.麻烦看到的时候通过下.
支持楼主。。。。。。。
婚姻就象是鞋子,不管鞋子多么好看,舒服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
下午咨询了廖律师,人好好哦。谢谢廖律师了。 支持一下!
婚姻就象是鞋子,不管鞋子多么好看,舒服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
廖律师,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你,谢谢!
     今年3月16日我借朋友汽车去出差,在途中汽车被公路稽察扣下,结果告知是13个月的养路费没有交,在跟朋友沟通后,为了出于对朋友的义气,我先把养路费罚款等给交了共计5800元,现已过去数月,这位朋友还是没把费用给我,所有缴费单据原件都还在我这边保管,请问假设朋友以后费用迟迟不还我,我能否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这些费用。
     期待你的解答,再次表示感谢,幸苦你了!
引用:
原帖由 大毛笔鱼 于 2008-6-26 01:02 发表
廖律师,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你,谢谢!
     今年3月16日我借朋友汽车去出差,在途中汽车被公路稽察扣下,结果告知是13个月的养路费没有交,在跟朋友沟通后,为了出于对朋友的义气,我先把养路费罚款等给交了共计 ...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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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廖律师!
瘳律师,您好:
我姐于2007年应聘于海沧一家工艺品企业,今年4月份一天下午,上班中的她突然感觉到头晕身体不舒服,请假回家休息,当晚没有进食,到第二天早晨我外甥叫她起来吃饭,才发现姐已晕迷不醒了,立即打120送到第二医院抢救,二院诊断为脑溢血,经抢救二十多天后无效死亡,期间一直处于晕迷状态。在此过程中,该企业也组织了一次捐款活动,并到医院看望了我姐,但企业没有为我姐交工伤保险,也没有以企业的名誉提出抚恤金或赔偿。其医疗费用全部为我们家出。请问象我姐这种情况能否鉴定为工伤?作为企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可以要求企业做何种方式的赔偿?
万分感谢!
大师兄!现在二师兄的肉比师傅的肉都贵了

离婚问题

瘳律师,您好:请问一下,如果夫妻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但是男方在外面有欠钱.女方可以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吗?还是离婚的时候会被调查清楚,然后债务夫妻共同承担?还有,如果他们在婚期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子是写他们孩子的名字(备注:孩子已经成年其工作)这样的情况离婚会怎么样?关于债务问题和房子.麻烦你抽空回我一下.谢谢您!
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是可以用伟大的爱做一些小事.
引用:
原帖由 大毛笔鱼 于 2008-6-26 21:17 发表
再次感谢廖律师!
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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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asonqiu 于 2008-6-27 10:11 发表
瘳律师,您好:
我姐于2007年应聘于海沧一家工艺品企业,今年4月份一天下午,上班中的她突然感觉到头晕身体不舒服,请假回家休息,当晚没有进食,到第二天早晨我外甥叫她起来吃饭,才发现姐已晕迷不醒了,立即打120 ...
一、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像你姐这种情况,只能试试再说。
二、建议收集和准备与本事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请假证明等等,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是否为工伤作出认定。
三、如果认定为工伤,则她享受工伤待遇;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她缴交工伤保险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所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可以对其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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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保密协议是否生效?

第一次遇到在一家公司在职/离职都要签定保密协议。

我试用期2个月后,由于我没有为企业拿到定单,公司决定再给我2个月的时间考核,这期间工资涨了,但是医保和社保不办理。我同意了公司的决定。 但是我第一个月工作到倒数第二天,公司找我谈话,鉴于我仍然在工作上没有进展,最终我放弃职位,公司也决定马上让我离职。于是我马上着手准备交接的工作,在交接的时候,公司让我签定《保密协议》,当时我很疑惑,但是考虑到不签估计拿不到工资,于是就签了,但最终我的工资仍然被扣,因为他们计算工资的天数是22天,于是我第二天(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不用再上班,加上我请假一天,扣了两天的工资。既然两百多。我一天按30天算,平下来也就83.33块而已,当时我为了赶紧走,不想惹事,就没有问为什么。

请问,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办理医保社保,我所签定的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好象里面还有一条是两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有关的工作,请问下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我离开了石材外贸,我还什么生存?

急求法律援助,谢谢!

我是做业务的,同行业里的客人是共通的。如果是客人主动跟我联系,我有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