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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赚人气,执业律师,提供在线法律咨询】

车子被砸

车子停在小区内的一个店面门口, 要开车时发现店主的电动车靠在我的前保险杆, 我把电动车移开, 看了一下有一点刮痕, 没理会, 开车准备走, 店主出来了, 骂骂咧咧, 我回了一句, 怎么啦, 他就猛地将电动车甩到我的车上, 我一生气, 出来把电动车推开了, 店主气冲冲地拿起自行车锁要砸我, 我躲开了, 他就往我地汽车引擎盖砸了两下, 车盖凹陷, 掉漆. 我马上报警, 警察把我们带到派出所, 笔录后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 后来我们谈好: 我负责修赔偿他的电动车维修费用(没怎么损坏), 他负责我汽车的维修费用. 达成一致后我们才离开派出所. 回到小区后, 我去找他一起去修车, 他就不见了, 打电话也关机了, 看得出他是想耍赖了, 我该怎么办, 如果没法和解的话, 能不能去告他?
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廖律师,电话:0592-8679163。QQ号:305008092(基本上隐身);QQ群:10472454(注明来自小鱼网)
谢谢! 不知请律师的话费用大概需多少?
给你站内短消息了,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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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在厦门买了一套二手房,签合同时有约定在2009年1月1日前将户口移出去,他担心到时一直拖着不移。因为卖房时房东就到外地工作去了,留的是外地的电话,现在又转移去了另一个地方也是不在厦门,前段时间我朋友打电话他都不接,只给他发短信,现在发她都不回了。如果真的发生了我朋友所担心的结果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移出去,因为我朋友买房也是为了户口的事情。请楼主给我朋友指点指点,他现在很担心。谢谢了~~~
疗律师你好,我BF前年借了四万给人,但等还钱时,那人却消失了,之前他有一家房地产公司,借条上有他自己的签名和他公司的章,(但后来我去工商所查,这家单位已于04年就注销了)。像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办?有希望拿回来吗?想到我们的辛苦钱就这样打水漂,真是伤心,而且现在手头上也挺紧的。谢谢
引用:
原帖由 悠悠兰兰 于 2008-7-2 13:02 发表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在厦门买了一套二手房,签合同时有约定在2009年1月1日前将户口移出去,他担心到时一直拖着不移。因为卖房时房东就到外地工作去了,留的是外地的电话,现在又转移去了另一个 ...
合同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的最后期限2009年1月1日还没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有一定难度。如果要现在诉讼的话,首先得证明: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该合同义务。
建议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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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静怡 于 2008-7-2 14:55 发表
疗律师你好,我BF前年借了四万给人,但等还钱时,那人却消失了,之前他有一家房地产公司,借条上有他自己的签名和他公司的章,(但后来我去工商所查,这家单位已于04年就注销了)。像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办?有希望拿 ...
你这就属于公司借款了。会比较麻烦,简单说有两点:
一、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撤销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换言之,提供清算报告是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之一。对此,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更要求在清算结束后的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关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
当债务人法人资格不存在时,权利人遇到的第一困惑是如何锁定主张权利义务的相对人,一旦启动诉讼程序,更要选择适格的被告。其实对这一问题,相关司法解释已经作了一些规定。1992年7月14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第51条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有观点认为,此处“机构”宜做广义理解,其中应包括开办人、出资人。对此尚有争议。
尝试一下吧。比如可以先查查股东有没有经过清算、公告、工商局保存的清算报告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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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暴雨骄阳 于 2008-7-2 16:42 发表

合同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的最后期限2009年1月1日还没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有一定难度。如果要现在诉讼的话,首先得证明: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该合同义务。
建议进一步协商。
谢谢廖律师的回复。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会是说现在要诉讼,只是想知道,真到了那个时候他还不来办理的话,我朋友可以采取诉讼吗?诉讼赢的把握大吗?我朋友现在需要提前做什么准备吗?比如说到时真的房东不来办理的话,我们打官司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现在就是联系不上所以才想提前了解一下?
“先查查股东有没有经过清算、公告、工商局保存的清算报告内容等等”这些从工商局查就可以了吗?谢谢您的耐心回复。
没有误解。请你再看我上面的回复。
方案有两种:
一、现在诉讼,但要证明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迁。
二、在2009年1月1日之后诉讼,不需要证明上述内容,只要证明对方到那时还没有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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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暴雨骄阳 于 2008-7-3 10:51 发表
没有误解。请你再看我上面的回复。
方案有两种:
一、现在诉讼,但要证明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迁。
二、在2009年1月1日之后诉讼,不需要证明上述内容,只要证明对方到那时还没有迁就行了。
谢谢您耐心的回复。可能是我自己表达得不清楚,我朋友倒不是想现在诉讼,这样也有点是我朋友违约,他也不想这么做,只是希望原来的房主她能按照约定迁出让我朋友能迁进去就可以了。还想问你一下,以后如果‘只要证明对方到那时还没有迁就行了’的话,到时会联系不上原来的房主会影响诉讼吗?因为我朋友担心现在她的是长途电话不接,发短信她可回可不回呀?

房产证.....急啊!!

我爷爷一共有5个儿子,我爸是老五,家里房子是爷爷建的,一共4栋房子,都是其中一面墙是两家人共用的那种,所以都连着,老大老二老三各一栋楼,只有我们家这栋是爷爷奶奶在世时包括老四,爷爷奶奶,我们家三户人共住的,爷爷奶奶很早去世了,我们一直跟老四家同住一栋,从前几年起因为房子问题就一直跟他们家有吵架甚至老爸被亲兄弟老四打伤住院,现在一个问题是我们那栋的房产证在老四手上,上面是爷爷的名字,附近邻居有说如果老四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另外几个兄弟共同签字同意说我们那栋房子是老四的把房产证上的户主改成他的名字,那我们就没有那栋房子的居住权了,我想知道法律上允许这样做吗?我们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是很没有保障他们可以把我们赶出去?现在家人很担心。请尽量帮助我们,万分感谢!
对不起有用还要警察来干嘛!

回复133楼

这房产证上载明的房子属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按照厦门市房管局目前的规定,要变更产权人的话得所有继承人对该项处分行为作出意思表示。所以如果没有你父亲的签字同意,产权人通常无法变更为“老四”,但不绝对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出现最坏情况,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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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人间百态。。。
可不可以签临时合同?
是工程项目的,有没有相关范本?
是做完一个工程签一次吗?临时合同可以继签吗?签临时合同要注意什么?

谢谢!
你好,楼主113楼的怎么没有回啊?其他楼的您都回了
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是可以用伟大的爱做一些小事.
引用:
原帖由 爱嘉一猪 于 2008-7-4 22:19 发表
你好,楼主113楼的怎么没有回啊?其他楼的您都回了
回了,在1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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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安静了?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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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被车撞了,至今已经快两个月了,我已无力垫付医药费,打电话向肇事方要钱,他说叫我拿票据结案,可是老人还没完全康复怎么结案。请问LZ我们能够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每月的医疗及营养护理费吗?谢谢!

回复140楼

病情稳定后可以按当前发生的各项费用向法院起诉,可以同时主张一定数额以后的后期治疗费用。
可以在起诉的向法院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以保证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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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就自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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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爸妈在老家买了一块乡镇府规划买的地自建房屋,(临街的2条),现很多人盖房子时向后方的空地延伸了1米,我们家也是这样,但是里面一排房子的主人要求我们最后一层不能延伸一米,或把半层盖在前方,因为最后一层是盖半层,原因是我们盖在后方,他们的厨房比较暗,我想问我们可以坚持延伸吗,应为最后一层不延伸影响到美观,而且多出那一米也浪费了.如果要打关师,我们会赢吗,谢谢了

回复143楼

建房范围应以批准为限,超出的话可能涉及行政违法,这是其一。
其二,如果建房的确影响他人采光,还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相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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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08年11月份,由于工作压力大,已经多次跟部门经理提出希望加薪,但是经理每次都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理会我说的任何要求,现在我想辞职,但是还没有到合同期,问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当你带给别人欢乐,你就会得到欢乐;带给别人祝福,你就会得到别人的祝福!
请问律师:一个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两个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蓝蓝天空,太阳公公,小狗追逐小蜜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