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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二手房与户口问题

[07-29] 二手房与户口问题

求助;买二手房,当时合同未注明户口问题,现在户口迁不进去,户籍科要原户主迁出.请问:原户主如不迁出,请问有什么方法?谢谢
1、户口迁移是原户主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关系,你作为一个合同的相对人,你很难要求对方迁出,特别是在没有合同中约定不迁出的违约责任的情况下。
2、我们同事曾经考虑过以公 安  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你户口的迁入与原户主的迁出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 公  安 局的要求也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但这种诉讼难度可想而知 特别在目前国内这种法制情况下。

[ 本帖最后由 流浪汉Ⅱ 于 2008-7-29 22:00 编辑 ]
风险提示:如涉及法律问题的回贴仅是本律师仅是初步判断,并非是最正确的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 QQ:79958798 电话:13606062235
:<  偶也碰到了跟LZ一样的麻烦, 有没有人来帮忙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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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片警协商一下,把原房东的临时迁出,你的户口迁进去,再把原房东的挂靠在你这
目前为止,我是这样做的
要怎样把原房东的迁出去,是个头痛的问题
对不起,你这个问题很头大,无法解决,法律道路基本走不通

1,如果仅以户口问题而以侵权之诉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2,如果合同有约定,又以违约起诉,法院予以受理,裁决赔偿违约金

对于本案,我个人的建议是,和解,或者你找房屋其他的问题予以起诉索赔,要挟原房东等.

对于户口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一定要慎重,我个人建议是约定迁出日,按日计收违约金,这样才能保障合法权益
引用:
原帖由 流浪汉Ⅱ 于 2008-7-29 21:57 发表
1、户口迁移是原户主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关系,你作为一个合同的相对人,你很难要求对方迁出,特别是在没有合同中约定不迁出的违约责任的情况下。
2、我们同事曾经考虑过以公 安  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你户口的 ...
行政诉讼毫无根据,公安有什么理由一定能要求原户主迁出呢?
支持,要签好迁出期间,超出按日支付违约金哈
是的,我也遇到这个问题,有签协议,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真是苦恼
再提示一下,不要把这个问题想得太复杂。原房东的户口是否迁出,对你的户口能否迁入,不构成任何影响。直接拿户口页(只要你已经是厦门户口,哪怕是集体的),产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子辖区的派出所找户籍警办理就可以了。户籍警问,你就说,无法联系到原房东,就可以了。一般都不会有问题。如果户籍警不予办理,联系GAJ户政处。我以前的情况就是这样,只不过我是从外地迁来厦门,比你要复杂。就是按照这个办法办理的。如果不清楚,再问我。

[ 本帖最后由 王杀猪的 于 2008-7-23 16:18 编辑 ]

多谢上面鱼友提示,我也和楼主有同样的困恼,但现在已解决二手房户口问题,步骤如下:
1、拿产权证至房产所在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
2、拿户口页、产权证、居委会常住人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房子辖区的派出所找户籍警办理户口迁移
3、由于房产仍挂着原房东的户口,户籍警问,你就说,无法联系到原房东,就可以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谢谢各位!
一般空挂户是要业主和户主同意的,可以起诉的,没那么麻烦!但最好是要协商,因为他现在虽然是空挂户,GAJ要把他迁出要他本人到场办理。所以协商不成才起诉他强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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