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啦油啦米 于 2008-8-26 20:07 发表 
行政诉讼?需要到法院申请提出还是?
红线图是房产局过来量的还是?
假如为了图省事,支付对方2000块,双方签字协议共墙,并有街道盖的公章做证明,这样在没改变登记的情况下,对方把房屋卖了以后,新主人能不 ...
对产权证有异议,可以先到房产局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诉讼房产局. 房产局发产权证,不可能是某业主说什么范围,他们就发什么范围的产权证,肯定有一个标准, 否则,他干嘛不把你家也划进他的产权范围? 一般说来房产局不会如你说的那样, 听凭某人说法就没有依据的随意发产权证. 这不太可能.
我前面已经说了很清楚, 你这个共墙协议, 本质上是建立在产权上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永久变更,必须公告登记,否则没有对第三人的约束力. 第三人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此房屋, 就没有义务去履行这个合同. 当然,如果是继承, 赠予的, 那就还是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