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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们住了26年的奶奶,把我跟妈妈告上了法庭

来源:叫我洪太太 发布时间:2009-07-07 10:54:28

【小编八达整理推送】
 
我今年24岁,原本有一个一家四口温馨的家庭
但故事的变化要从去年说起,.
2008年11月28日 爸爸由于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末期肝癌,医生宣布存活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这消息有如晴天霹雳,但妈妈勇敢的抗了下来.
家里还有一个跟我们住了26年年迈的奶奶, 妈妈每天医院家里来回奔波,早上6点要煮稀饭过去医院陪爸爸吃,然后10点再赶回家煮中饭给奶奶吃,接着下午2点要带熬好的清淡的肉汤,再过去医院给爸爸补充营养,陪陪爸爸聊天说话,最后一趟是晚上6点前煮好奶奶晚上要吃的饭菜后再带着稀饭到医院陪爸爸吃晚饭,由于医生有交代爸爸身体十分虚弱 很多东西都要忌口,不能太油,不能太咸,太有营养的东西也不能补太多,否则癌细胞得到营养会扩散得更快,就这样妈妈每天跟着爸爸吃.喝.在没有充足的休息时间跟心理压力下,本来120斤的体重短短几个礼拜一下子降到了92,这中间因为我有一份刚做没多久的新工作,妈妈坚决不让我辞职.后来实在看到妈妈太辛苦没人帮忙还要硬咬着牙齿坚持着,妈妈拗不过我的一再坚持,同意我辞职了,这样我便有充足的时间 可以帮妈妈分担事情.就这样 我们母女每天一人两顿轮流着伺候爸爸.还要照看着家里年迈的奶奶.

(必须得提一下家里的家庭关系,爸爸并不是奶奶唯一的独子,奶奶生育了5个小孩 爸爸是长子,还有一个弟弟跟三个妹妹. 我的爸爸妈妈是1983年结婚的 一直住在鼓浪屿的老房子里面,爷爷于1987年去世.爷爷奶奶在现在的二市还有另外一处房子,二市的房子叔叔拿走了,鼓浪屿的房子由于是当时华侨留下的,年代悠久,被政府归类为危房,政府为了照顾我们,安排现在位于前埔的一套82平方的房子给我们,由于当时90年初奶奶已经退休,无购房能力,爸爸在工厂按工龄也分配到一套50多平的房子,前埔那套因为当时只有妈妈有购房能力,于是产权证上写了妈妈的名字银行才给予贷款,我们才能将那套产权只有67%的政府照顾的房子买了下来.后来爸爸跟叔叔因为误会加上家里有人挑拨的原因,闹得不可开交,叔叔从此跟家里断绝来往,10几年来对奶奶不闻不问,至今已有10几年,但中间还有跟二姑姑跟三姑姑联系.后来危房拆迁,爸爸,妈妈,我还有奶奶,我们一家四口搬到爸爸工厂50多平方的宿舍里住,26年来爸爸妈妈一直尽到对老人家抚养的义务跟责任,也从来没有跟奶奶要过一毛钱的家用,直到2008年6月爸爸患病前,才跟奶奶提起是否可以交点家用 一起分担家里的一些开销.最后是通过姑姑给奶奶做思想工作,奶奶才每个月交了500块钱的家用)

爸爸最终还是敌不过病魔的折磨,拖着虚弱的身体跟久久不肯闭上的眼睛,遗憾的于2009年1月28日大年初三晚上8:30 逝世了. 在爸爸住院到去世这段期间,都是妈妈跟我两个人照顾的,姑姑们都以各种理由基本很少来探望,大姑姑说她家太远(在莲坂) 她没办法坐车 一坐车就会头晕会吐,二姑姑在泉州外贸公司上班做业务,只有周末才有回厦门,只有三姑姑偶尔会替下我妈妈拿点东西送去给爸爸吃,但那也是微乎其微的几次而已,叔叔到爸爸要走的前几天来看了爸爸一次.这期间,奶奶一直还是住在我们家,妈妈一直还是家里医院来回奔波,大大小小都照料着.没一句怪罪任何人怎么不先把老人家接走,让她可以好好安心照顾我爸爸之类的话.爸爸大年初三去世,直到大年三十,奶奶才被离我们家仅仅1000米不到的大姑姑接过去过年. 爸爸遗体还再殡仪馆冷冻室的时候,妈妈接到了二姑姑的电话,内容大致是:二姑姑要求妈妈不能让爸爸的遗像进我家,理由是奶奶还在,按习俗小的先走,老人还在世会被触到!(大致就是对奶奶会不利的意思) 刚刚丧夫之痛又接到这样无理的要求,妈妈便回:这是你哥哥他的房子 他怎么不可以进来,如果你们那么孝顺怕老人会去触到,你们先接过去住一段时间. 这次的对话不欢而散.接下去的闹剧让人啼笑皆非,按照习俗隔天遗体要火化的前一天晚上,亲人朋友子女都要守着死者,让他可以一路走好,守灵那个晚上爸爸的弟弟妹妹没有一个到,在场守灵的全是妈妈那边的舅舅,舅妈,阿姨,姨丈,,,,,还有爸爸的那些好朋友.爸爸生前的好朋友都好奇的问”他那些弟弟妹妹呢” ,第二天好多人都看到这样的一幕,二姑姑拿着香,跪在爸爸遗体面前,然后嘴巴振振有词的念着:”你要去惩罚那个臭八婆(指我妈妈)”
接下去爸爸的头七.14天.21天.到最后的100天,叔叔姑姑没有任何一个有踏进我家大门一步,没有一个安慰的电话,没来给爸爸上过一炷香.都是妈妈自己一个人还有爸爸生前那些好朋友大家来一起帮忙
爸爸过世后不到七天,我就接到姑姑给我的电话,内容大致是要约我妈妈,讨论一下奶奶的抚养问题, 人死了不是一了百了,后面留下的事情还要在世的继续完成下去的,妈妈一个人要赶去买很多很多头七需要的东西,她还特别交代我 要我在家等姑姑们来,她买完就回来.
姑姑们来了,看到爸爸的遗像,依然很坚决的不肯上一炷香,依然很坚决的不问妈妈跟我过的好不好,我让她们等等,妈妈一会就回来,于是姑姑们迫不及待的等了不到10分钟时间便说不等了,要去逛街了 这一次的谈话没有谈成.
第二次是刚刚好爸爸100天过后,姑姑又给我来了一次电话,内容大致是:奶奶要回来拿些夏天的换洗衣服. 我跟姑姑说:”要不你来拿就好了好吗,爸爸的遗像还再家里,我怕奶奶看了会受不了,会哭的” 姑姑回了我一句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她反问我”怎么相片还摆着啊” 我整个无法接受,回了她”那是爸爸的房子,为什么不能摆着,不然要摆哪里” 姑姑迟疑了一下,说她考虑看看要不要带奶奶回来收拾衣服. 最后她还是带着奶奶回来收拾衣服了,因为住了10几年的宿舍房子,锁匙早已老化,现在又剩下我跟妈妈两个人,于是妈妈就把锁换了.奶奶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后我把奶奶送下了楼 我跟奶奶说”阿骂,你先在姑姑家住一段时间,先让妈妈调养下,不然妈妈现在这样,情绪不稳定,也不能把您照顾好,过段时间我跟妈妈再把你接回来” 当时奶奶点了点头. 本来以为妈妈趁着这段时间可以好好的休息调养,怎料到,隔天礼拜一的时候居委会主任来问妈妈跟奶奶是怎么回事,妈妈当下愣了,问怎么了,主任说姑姑去居委会告状,说妈妈霸占两套房子 不让奶奶进来,还把锁换掉了,赶奶奶走,爸爸是妈妈害死的,之类的话….同一个星期的周某 姑姑又给妈妈打电话,还是继续要约讨论奶奶的抚养问题,妈妈说家庭问题还没解决之前,你们就到居委会去告状,讲的是不是真话你们心里清楚,她现在情绪很难接受,暂时没办法坐下来好好说…
几乎每个礼拜都要约妈妈讨论奶奶抚养问题的姑姑 终于安安静静了四个礼拜.
暴风雨前总是那样的宁静..
当我慢慢看到妈妈有点回复的体重跟慢慢有笑容的脸的时候,2009年6月29日法院来通知妈妈拿传票.意思就是我们被告了.
告我们的是奶奶,原因是:把老人家赶出门,不闻不问,致使80多岁年迈的老人家无家可归,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现提起诉讼
条件是:要求法院确认现在宿舍厂房跟前埔安置房属于共有财产,并要求前埔安置房归奶奶所有,宿舍厂房归我跟妈妈所有,同时要求析产,申请拿回2套房子股价后6分之一的金额20万
妈妈是第一被告,我成了第二被告. 我看到上面有奶奶盖的红红的手印.
我跟奶奶很好的,奶奶也很疼我,虽然有时候我跟奶奶会嚷来嚷去,但一会儿我过去给她亲一亲,我们又好了...我到现在还不敢相信这是奶奶的意思,又或者是有些人想利用奶奶的名字来做这些事,又或者有些人从中搅局,去跟奶奶说一些不是事实的事,奶奶年级大了 ,是非能力也不能分辨那么清楚了...也有可能是有些心里有打算的人煽风点火.... 但最后获利的到底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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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说说我的感觉吗 妈妈在这个年级中年丧夫,我丧父,本是还应该疗伤,调养的时候,爸爸去世半年不到的时间里面,
妈妈现在又要背上一条莫须有的罪名,这几天又看到了妈妈为了这事忙碌起来的背影,我觉得自己好没用,帮不上忙,妈妈再怎样也都自己咬牙扛下来了,从妈妈身上我看到了女人的坚强与不妥协,也感受到了亲情的冷漠与残忍.即使闹到今天要走到法院的地步,妈妈还是一直跟我说 不管怎样 那些都是你的叔叔跟姑姑,你们一样的姓,有血缘关系的,这些是我们大人之间的事,你看到他们还是要叫叔叔叫姑姑”  

我也跟妈妈都约好了,我们要坚强的面对那些本不该我们面对的,我们要接受那些本不该我们接受的,我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我们问心无愧!!

法律都讲证据的,这些我懂,爸爸在世买的房子属于爸爸跟妈妈的共有财产,奶奶是有权利继承的.这些我们也懂.但告我跟妈妈的理由让我们真的很不懂,一起住了26年的婆婆,相处了26年的婆婆怎么在爸爸倒下后就告我们不让她回家呢.告我们把她赶出去呢? 我也不懂奶奶80多岁的高龄 大字不识一个 忽然间 会通过法律途径 到底是奶奶的意思,还是那些心里各怀鬼胎的人的主意呢?如果真的判奶奶20万了,她真的会拿到吗?她真的就会被好好照顾吗?
法律不外乎人情,但那又怎样,敢去告就表示一定早有在准备,并且有胜利的把握.很多人都说妈妈当时怎么那么傻,怎么在爸爸还没过世的时候先让爸爸写好遗嘱.要不现在也不会给自己惹那么多麻烦了…
其实只有我知道,全心全意的照顾一个人,想让他在剩下的日子里面少点痛苦,少点遗憾,少点烦恼,那种天天拿着已经判死刑的X光片,病历单, 一边要强颜欢笑的陪爸爸聊天说话,一边各家大小医院奔跑咨询最后通通换来失望的心情.那个时候全身心的付出 是完全不会考虑到房子,遗产,金钱,产权,这些问题的.这个本应该还是在接受关心跟关怀的时候,妈妈却又要被指控,最后可能会人才两空…我很怕妈妈会挺不住,我知道妈妈已经倾尽所有照顾爸爸,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应付那些所谓亲人残忍的指控,妈妈只是为了我在撑着,我是她唯一可以看得到的希望跟寄托.可是现在有人却连我们母女生存的地方都想连根拔起,给的还是一个我们完全无法接受的理由,请问公道在哪里?法律真的只有看证据吗?爸爸去世后,是不是妈妈就必须要将奶奶抚养下去?爸爸倒下了 那接下去抚养奶奶的应该是谁? 那到底应该被告的人是谁?


7.15 我要用第二被告的身份出庭了,再这里我先要谢谢有耐心把我叙述看完的YUYU们,我尽量控制情绪的把事情的起因经过说得详细点,不加太多个人感观在文章里,可以请YUYU们谈谈你们的看法跟感受吗?


本人以人格保证以上叙述纯属属实,如有虚假 ,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