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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写给市长的信——关于撤销岛外公交车上车两元的不合理做法的建议

来源:weiyang 发布时间:2009-08-13 09:46:39

 

 

 

【小编八达整理推送】
 

尊敬的领导:

虽然我是给“市长信箱”发邮件,但很难相信市长能看到这封邮件,于是统一称呼您为领导,希望看到这封信的领导们能确实把我反映的这件事放在心上,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

多少年了,当岛内居民享受着夏季的空调车、E通卡打折、中小学生半价的优惠,在公交车上收听广播,欣赏世通华纳的节目时,我们岛外的村民们长期都坐着全市最差的、最炎热的公交车、享受最糟糕的服务,却付出了最昂贵的代价――起步两元,跨段增收一元。注意,是全年起步两元。这让我们如哽在喉,不吐不快。
岛内公交车价格经过几年的曲折探索,已基本固定下来,即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空调车上车两元,其余时间所有车辆上车一元,全程一元。今年7月底,更是效仿福州,全面免收空调费。
而岛外的翔安、同安区(集美海沧情况未知)自2005年夏天实行上车两元后,不管夏天冬天,不管是否空调车,价格再也没降下来。期间少数人奔走反映,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告知此定价经有权部门合法通过。即使岛外起步两元的定价合法,符合行政合法原则,却完全违背了行政合理、行政公平的原则。

一、从岛内外人均收入水平看,根据《2006年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13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868元(翔安区为5600元),翔安区90%以上常住人口为农民,人均收入不到岛内城镇居民的1/3,而需要付出的起步价却为城镇居民的两倍!这公平吗?

二、从车辆性能看,翔安的使用的公交车辆,基本上都是岛内公交车辆或同安到岛内的公交车辆更新或者接近淘汰时调换给翔安的线路使用的,车辆已经严重老化,车况差,设备简单、简陋,质量低下,即使是空调车,也几乎起不到制冷的作用。用两倍的钱,坐最差的车辆,公平吗?
三、从里程看,在岛内,一块钱的起步价可以畅行无阻,从岛的南段到北端,东边到西边。从机场到轮渡至少20公里吧,27路车途径25个车站,也就1块钱。那天我从翔安新店的洪前村搭605路车到翔安区政府,2公里多的路程得买三块钱的车票,因为上车两元,跨段(新店)增收一元(洪前到新店不到500米、新店到区政府1000多米)。岛内20公里一块钱,岛外不到3公里三块钱,这公平吗?更为不解的是,跨岛内外运营的公交车,如以前的619路,现在的56路(新店到厦门轮渡),明明是上车门告示是上车两元,因为岛内间的乘客少了(比如从高崎到轮渡的乘客),干脆再贴一张告示:岛内上车一元。真是滑稽!
四、从服务质量看,岛内就不说了,报纸每天都有那么多投诉,对岛内公交服务这样那样不满的,比如每年5月岛内公交车开始开空调并实行上车两元时,那么多人认为那时天气还不热,浪费资源又浪费金钱,忿忿不已、集中火力向公交公司开炮。但若在岛外,有岛内那样的服务谢天谢地了!这边的车经常一等就是半小时一小时的,在拥挤的车厢内甭谈尊重,像赶猪似的被唤来唤去,忍受驾驶员与售票员的白眼、挖苦与漫骂是家常便饭!
岛外村民文化素质相比普遍不高,也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长期以来默默接受这样不公平的服务,敢怒无处言啊。如果公交公司要说岛外顾客少经营成本高而不得不实行起步两元,那我们要说,公交不是完全市场化的,是带有公共性质的。如果真的成本高,也不应该转嫁给农民,由广大农民来承担!
这几年,缩小厦门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已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政府也在卓有成效地努力着。但这种明显带有城乡歧视性的政策不能不说是与城乡一体化背道而驰的;不能说是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而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行政公平原则要求我们应该平等对待,不歧视,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论公交公司岛外起步收费两元的行为是否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备案还是以什么形式合法通过,我们的行政部门都应该可以影响、改变这一行为的,也是有作为义务的。
尊敬的领导,如果岛外起步两元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那请您能协调发改、经贸、交通等相关部门撤销这一行为;如果这一行为是合法的,也希望您能协调变更这一行为,因为即使行为合法,也不合理、不公平。
如果言语有不妥当的地方,请您见谅!谨盼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