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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作品被占为己有!老板如此自私为哪般?

来源:带我去流浪 发布时间:2009-08-18 11:14:52

合租的小妹妹是2009年3月17号开始在厦门X想设计公司工作的。

她的公司主要是做VI设计,logo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的。

而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则是她进入公司后才开辟的,由她负责绘画,从创意构思到草图到软件绘制正稿到完稿,以及吉祥物的释义,全部都是由她一人完成。

进入公司,老板没有主动提出要签合同,她作为员工也没有过问。老板只说,每个月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上绩效,但是绩效的一半工资要由老板扣下来,到年底再发。倘若年底之前离开了公司的话,那些绩效工资就没了,但这一切都只是口头协议而已,没有书面协议,也就是没有合同作证。

原先,在那工作也没觉得什么,可是直到最近,她发现不对劲。她的一些吉祥物征集作品已经在网络上公开发布出来,已经进入入围阶段,可是她却发现网络上公布的吉祥物设计者的名字成为了老板的名字,这让她很纳闷。一般来讲,设计作品虽然是以公司的名义投出去参赛的,可是设计师的名字都是设计者本人的,而不是老板的名字才对。可是,随后的查询,让她发现,她的作品真的是被老板占为己有。

现在网络上承认的她的3个作品“第三届海峡两岸茶叶博览会吉祥物入围作品宁宁” ,“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吉祥物三等奖作品小七和董永”以及“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吉祥物入围作品老虎威威”,全部都被冠上了她的老板蔡XX的名字。

前阵子,宁德电视台通过QQ网络视频来采访关于她的入围作品“宁宁”, 接待者是她的老板,她知道,一般采访都是由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板出面的。可是在采访过程中,老板却始终以宁宁的设计者自居,并没有透露出设计者另有其人。

采访之后,她有跟老板就作品署名问题做了沟通,老板当时是说,现在署名是公司法人和公司名称,以后就会改过来,但是,作品在入围阶段已经署他的名字,被选中后,还能修改吗?一气之下她于2009年8月7日辞职了 。辞职之后,老板没有给她任何项目的绩效,总共有1000元的绩效工资被扣下来了,绝口不提被扣工资的事情。

辞职第三天,她去跟老板理论,老板态度非常强硬,说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规矩,设计师的作品入围,只能冠上老板名字及公司名称,如果是这样,那设计师的地位何在??沟通未果,她是一个刚毕业小女生,在老板强横的态度面前,再多的争辩都没有一点力量。

目前,她已经知道的入围作品有3个,分别发布在以下网站:

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吉祥物


第五届中国黄梅戏吉祥物

茶博会吉祥物




看到所有自己的作品都被冠上他人的名字,是怎样一种难言的心情!!!!!!

恳请专业的法律人士给予支持,她应该怎样讨回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嘱咐各位求职的YY,小心这家黑心的公司!!不要再上当受骗~~~

目前手中有的资料:
所有参加各个项目吉祥物征集的吉祥物手稿
公司工资条(有明确写出我参与的项目名称 但是没有盖公章)

如果要走法律途径,还需要哪些证据??而且已经电话过茶博会的举办方,说只能跟老板沟通解决署名问题,举办方不负责署名的更改。

小女生想法很简单,只是希望老板能将自己的名字填上去!!!


: 威威.JPG (6.6 KB)



: 宁宁.JPG (5.4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