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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长假8天,4天国定假加班应付3倍加班工资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20 09:31:31

[小编若水整理推送]

自08年国庆对国定假日进行了调整,其中安排中秋国定休假一天,而今年刚好凑巧国庆假日碰上了中秋假日,所以09年将出现史上最长国定假期8天,国庆中秋一起休的局面。虽然国庆假期增加了一天,但另一方面中秋小长假也就被cover掉了。

另外,对于国庆8天长假的劳动者,国家有重点强调与说明:8天长假,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加班,其中4天国定假日必须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关于日工资该如何折算,这里也有相应的公式,供参考!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有哪些劳动可以享受到"加班工资"这个待遇呢?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鱼鱼可以结合《通知》与公司实际安排情况,计划自己的十一长假,提前祝大家假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