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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为什么许多人仍酒后驾车者的顶风违法?

来源:isisfu 发布时间:2009-08-25 13:36:26

公安部14日部署,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期间,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严厉打击酒后驾车,除了要在地域上保持全国一致的协同性,执法尺度上的平等性也至关重要。这次行动,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只有平等严格地执法,才能让被处罚司机心服口服,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出处罚的教育作用和警示作用。

但16日起,从媒体报道各地严打酒后驾车首日的“战果”看,顶风违法的酒后驾车者仍有不少。比如广东省,河南省,山西省等。

本人认为。一是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历度。对于顶风违法者应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比如电视,报纸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在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大多是吊销驾驶执照、罚款,酒后驾车的成本太低,这是导致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从这个角度来说,“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迫在眉睫,目的是为了让车主们不敢酒后驾车”。 不能顶风违法者怕被抓。应让它们有一种“酒驾入罪”的感觉。

二是政府应鼓励发展“酒后代驾“,各级政府应当重视和鼓励代驾产业的发展壮大,这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对酒后代驾的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的行业规范,建立相应的纠纷处置机制和科学、公平、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让“酒后代驾”发展现从目前是“前景看好,发展艰难”改变成“持续发展,诚信服务,守法经营”。

三是整治“酒后驾车”应常态化,交管部门严查司机“酒后驾车”违规行为很有必要。当然,交管部门展开交通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虽好,但仅靠“一阵风”是不行的,还不能治本,而是应该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并借鉴国外“酒后驾车”的惩治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酒后驾车”现象发生。酒后驾车,威胁着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是对法律的亵渎,对自己和家人的极端不负责任。这是绝对必要的,而将它纳入常态化管理,应该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效果将会更好。当然,作为开车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千万别再酒后驾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