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企防伪税控系统更换升级的两大重要提示
来源:厦门小鱼网 发布时间:2015-04-15 00:00:00
从本月开始,增值税发票系统的升级工作在厦门全面推行,新系统实现了一套税控系统可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对于增值税开票系统升级工作,有这么两点注意事项您不可不知,才能做到服务单位自愿选择,升级资费明明白白。
重要提示一
您可以自愿选择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及相对应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负责纳税人端的专用设备销售安装、应用操作培训和日常技术服务等工作。您使用的金税盘是由厦门市亨达海天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厦门海峡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提供;税控盘由厦门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重要提示二
新购置升级版专用设备的,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2〕2155号文,金税盘/税控盘零售价格为每个490元,报税盘每个230元(报税盘可根据需要选购)。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在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及时全额抵减。
更换升级版专用设备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19号公告,纳税人原使用的增值税税控系统金税盘(卡)、税控盘,需置换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专用设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服务单位按照优惠价格(报税盘价格)对原金税盘(卡)、税控盘进行置换。纳税人以旧换新的方式更换的税控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更换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以上资费均由服务单位收取,如果服务单位存在乱收费现象,欢迎广大纳税人拨打厦门国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将严肃处理。
详情还可以点击厦门市国税局“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专题”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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