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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豆病”宝宝,哪些药物碰不得?

来源:厦门小鱼网 发布时间:2018-07-04 09:25:39

      “蚕豆病”在我们周围越来越普遍,很多人不太了解蚕豆病。大部分患者终身可无临床症状,在不发病的情况下,该病通常不影响寿命及生活质量,但有一部分患者如果用错药,容易诱发溶血性贫血,后果将不堪设想。那么什么是“蚕豆病”,“蚕豆病”患者有哪些用药禁忌?
       厦门市儿童医院刘银丽药师提醒,蚕豆病医学上称为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G-6-PD)缺乏症,此类患者红细胞G-6-PD基因突变,导致该酶活性降低,从而使红细胞不能抵抗氧化损伤,在接触蚕豆制品、药物或化学试剂后,患者可能会出现疲倦无力、畏寒、发热、头晕、头痛,厌食、恶心、呕吐、腹痛,巩膜轻度黄染,尿色如浓红茶或像酱油色;极度严重者还会出现抽搐、神志不清、重度贫血,甚至休克等。在我国,本病在南方人群患病率高,儿童医院检查出蚕豆病患儿并不少见。
       有蚕豆病的宝宝家长就诊时应告诉医生或药师,不要自行用药,所有药物均需要由医生或药师评估后方可使用,避免使用如下药物:
一、禁用药物:
       西药中以下药物在常规剂量可导致溶血,属于禁用药物:抗疟药:伯氨喹、扑疟喹啉、氯喹等;砜类药:氨苯砜、噻唑砜;抗菌药:硝基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西林等)、磺胺类(复方新诺明、磺胺嘧啶);解毒药:亚甲蓝、二巯丙醇、砷化氢;其他:黄连素、维生素K4等。
      中药(中成药)中黄连/川连、牛黄、金银花、腊梅花、双黄连口服液、牛黄解毒片、盐酸小檗碱片、茵栀黄口服液。茵栀黄口服液中含金银花,而金银花就会加重“蚕豆病”患者的溶血反应,因此新生儿黄疸患者不宜自行使用茵栀黄口服溶液,应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使用。中药或中成药针对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完善,因此不建议服用不明成分的中药或中成药,也包括用中药熬制的凉茶。
二、慎用药物
       西药中以下药物大剂量或特殊情况可导致溶血,属于慎用药物:抗疟药:奎宁、乙胺嘧啶等;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非那西丁;抗菌药物: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其他:异烟肼、布林佐胺、普鲁卡因胺、左旋多巴、苯妥英钠、维生素K1等。特别提示,蚕豆病宝宝感冒时避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退热药,但是可以使用布洛芬。
      此外,“蚕豆病”患者还应注意:
      1)在日常生活中,“蚕豆病”人禁止食用蚕豆或蚕豆生加工品,避免在蚕豆开花、结果或收获季节去蚕豆生长的地方。
      2)切记要忌口蚕豆以及蚕豆制品,
      3)樟脑丸或臭丸也能诱发蚕豆病发作,因此也要避免接触樟脑丸或臭丸,尽量不穿用樟脑丸储存的衣物。
      4)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食用除蚕豆以外的其他豆类可引起蚕豆病,因此诸如黄豆或豆腐类美食仍然可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