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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清任厦门市代市长 刘赐贵辞去市长职务(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15 16:25:26

  昨日上午,厦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人民会堂召开。会议经过审议表决,决定任命刘可清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昨日的会议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刘赐贵已调任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会议决定接受的刘赐贵辞职请求,并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备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刘可清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还任命张尚清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周内金为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国猛代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原中级法院院长朱珍钮因到任职年龄界限,已辞去该职务。

  郑庆勋因到退休年龄,请求辞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会议决定接受郑庆勋的辞职请求,并报市十三届人大备案。

 

  在昨日的会议上,刘可清和刘赐贵分别发言,并亲切握手。

  刘赐贵:难忘在厦门的4年零10天

  刘赐贵说,自2007年的2月5日被任命为厦门市人民政府代市长以来,一共有4年零10天。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使厦门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刘赐贵表示,4年多来,市人大给予市政府特别是他个人有力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对此他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政府工作有人大的全力支持,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最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在许多重大决策中,给予政府有力的指导、监督,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到经济特区拓区、解决一市两法,人大进行了有力有效的监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刘赐贵动情地说,我就要去新的岗位工作了,我一定不辜负厦门市各套班子和全市人民对我的重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职。我是在福建土生土长的干部,在海边出生长大,在福建成长起来,对家乡有深厚的感情,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定以实际行动做好工作,来回报家乡人民。

  刘可清: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刘可清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我担任市政府领导职务,这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培养、信任和重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珍惜这个为厦门事业发展、厦门人民服务的机会,倍加努力工作,维护好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局面。我有决心、有信心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尽心尽力,恪尽职守,履行好职责,绝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期望,绝不辜负厦门人民的重托。

  刘可清表示,他在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四点:一、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前提,更加勤奋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向市人大常委会的各位同志,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尽快融入实际,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切实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重任。

  二、狠抓落实,致力发展。“十二五”是厦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时期,在新的时期,能否做好政府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是对政府工作的挑战,也是对我个人的考验,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己任,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狠抓工作的落实,千方百计把厦门业已形成的良好发展势头保持下去。

  三、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将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行政,继续提升政府行政能力,以实际行动树立政府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议案,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项工作。

  四、为民谋利,清正廉洁。作为领导干部,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使政府工作符合党的要求,体现民意,顺应民心,坚持从我做起,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干干净净做事,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

 

 

  刘可清简历

  男,汉族,福建周宁人,1955年5月出生,1973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3年9月起任莆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1996年8月起任莆田县委书记;1998年9月起任莆田市市长助理;1999年1月起任莆田市副市长;2000年12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3年8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厅长;2005年5月起任漳州市委副书记 (正厅级);2005年6月起任漳州市委书记;2007年3月起任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2月起任厦门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