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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年终奖了,该死的年终奖计税方法不合理!

来源:bhyacinth 发布时间:2009-01-05 11:17:00

【小编八达整理推送】

   中国的年终奖计税方式太不合理了,为什么还能用那么多年不改革呢?在二个税率的临界点,差一块钱,税就会差好几百元,以下举个例子吧:

    比如拿6000元的年终奖和拿6001元的年终奖需交的税如下:
    
6000元:
    税率:6000/12=500,即以500这档的税率5%来计算税,
    需交税:6000*5%=300元
    6001元:
    税率:6001/12=500.08,即以500-2000这档的税率10%来计税,
    需交税:6001*10%-25=575元,
    大家可以看到,多拿了这1元的年终奖,就得多交275元的税,那还不如不拿呢。
    为什么这么不合理的计税方式,我们的税务局还不去改这不合理的制度呢?
    
    我认为合理的计税方式应该是后面所减的速算扣除数应该乘以12,如6001元应该交如下税:
    
6001X10%-25x12=300.1元,这样的计税方式才是合理的。

 真不知道我们的税务局领导们是干嘛的,这么不合理的计税方式 应该早就发现了,为什么还一直不改,还用了这么多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