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小鱼网

厦门 [切换城市]

不想与公婆同住的媳妇们,请不要男方买房

来源:华岚 发布时间:2009-04-29 09:20:42

【小编八达整理推送】
 
     首先,我声明我是不支持婚后与双方父母同住的,长大独立了就应该从父母家搬出来,自己为自己的小家负责,让父母晚年能够过轻松的生活。许多年轻人打着“孝敬”的旗号,实际上是想让父母当保姆、带孩子,这算是孝吗?
 
    其次,虽然男方出婚房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但那是建立在女权低下,女人嫁人就算是男方家人的前提下。但现在时代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女人同样接受高等教育,经济独立,不再依附于男人才能生存,对自己的父母也同样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越来越多的媳妇要求婚后不与公婆同住,这是十分正常而且符合人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再要求公婆买婚房,那是没有道理的。要获得,就必须要付出。要想过小家庭的生活,就必须自己与男友一起努力,共同买房。双方父母如果愿意支持一些,无可厚非,但没有付首付甚至全款的义务。
      
    第三,如果按传统由公婆买婚房,那女方只好按传统“嫁”入男方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婚后以男方家为主;还要按传统三从四德,带小孩包揽家务,让自己父母晚年孤独。为了一套婚房,作贱了自己,辛苦了一生,亏待了父母,婚房与一生的尊严,孰轻孰重?
      
    还有聘金,一样的道理。收了聘金,以后就是男方家的人了。如果你不认同,那还要聘金来束缚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