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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部分道路限制通行有效果吗?

来源:和谐中国人 发布时间:2009-06-01 10:06:35

【小编八达整理推送】
 
    电动自行车限行是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思明区限行电动自行车的区域是:湖滨西路以东、湖滨北路以南、嘉禾路(吕厝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湖里区限行电动自行车的区域是:长岸路(高殿二号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高殿二号路口至华荣路口)以南、华荣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华荣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
   
    此外,禁行路段还包括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如钟鼓山隧道、云顶隧道、仙岳山隧道和厦门大桥、海沧大桥、石鼓山立交桥、演武大桥、五缘湾大桥、仙岳路-金尚路立交桥、机场路-嘉禾路立交桥等。
   
    现在已经过去2年半了,感觉当初的限行根本就没达到预想的效果,电动车照样横行在各个本应限行的路上,甚至上了成功大道;关于电动车和其他车辆相撞得事故也经常见诸于各大媒体。是政府监管不力?还是骑电动车的人太会钻空子了呢,和执法部门捉迷藏?经过长期的观察,得出以下结论:
   
    1、执法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很多限行的路口只有交警在维持交通次序,对于骑电动车的基本不管,这就造成了骑电动车的人更加大胆,根本就不会把限行当回事。鄙人觉得执法部门(交警,街道,城管,工商。。。)应该联合执法,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先宣传到位,然后发现违法规定的轻者罚款教育,重者直接没收车辆;
   2、大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规定,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了机动车道的通行效率;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等现象还比较常见,由此引发的事故不断增多。
   3、既然电动车无法禁止,那政府部门就应该去引导,去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动不动就禁止,比如可以划出专门的电动车和自行车道,公交车都有专用车道,难道自行车就不应有专用车道吗?像北京上海等城市都有自行车道的。
   4、电动车是环保产品,它不排出像公交车汽车那样的有毒气体,也不会污染空气,更不会消耗汽油什么的,也很省电。在我们国家大力提倡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社会的时候,电动车在无形中是作了很大贡献的,有节约资源,又环保。何乐不为呢?!!
   5、骑电动车的大部分都市咱没啥钱的老百姓,为了上班,干活方便;本来公交车就挤,而现在有8万左右的骑电动车者,如果在去挤公交的话,那就更挤了。没了电动车,很大部分人会不方便,搞不好还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了呢。为了构建我们和谐社会,我看还是不要禁止为好。
   6、被禁止的路段是我市的经济,政治,生活中心,把这些路段全都给禁了,买电动车也就没啥作用了。
   7、政府可以多开通公交车,车费再优惠些,让公交车真正走进百姓的生活中,方便大家了,自然电动车少了。毕竟电动车比较危险,生命只有一次啊!
   
    以上谨代表鄙人个人观点!绝无和政府及百姓过不去之意!